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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先打官司后收费,打不赢不收费。"
我所在上海推出"风险代理"模式——先打官司后收费,打不赢不收费,切实解决当事人"赢了官司却掏不起律师费"的实际困难。
风险代理是一种"结果挂钩"的收费方式: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约定,在案件取得胜诉并实际执行到款后,再按约定比例支付律师费。若败诉或未能执行回款,除已付的前期费用外,不再收取后续律师费。
这种方式特别适合执行难度较大、前期投入高、结果不确定的财产类案件。律师不只是"接案办事",而是与您风险共担,也因此更有动力把案件办到底。
需要说明的是,只有符合条件的部分案件可以风险代理,具体范围与是否适用,由律师根据案件情况评估后确定。
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《委托代理合同》,支付少量前期费用即可启动案件。律师团队立即介入,开展案件评估、证据梳理、财产线索调查。
专业律师团队负责立案、保全、举证、开庭、执行全流程。您无需自行奔波,案件进展由律师定期同步,关键节点及时沟通。
案件胜诉并实际执行到款后,按实际回款金额支付不超过 18% 的律师费;拿不到钱,不用付 18%。律师与您风险共担。
以下为风险代理收费说明;具体比例、结算方式与付款节点,以双方签订的《委托代理合同》为准。
| 项目 | 标准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前期费用 | 1000 元 | 签约启动案件时支付,用于案件评估、证据梳理与财产线索调查。 |
| 风险代理收费比例 | 10% – 18% | 按实际执行到账金额计算,根据案件难度在合同中明确。 |
| 收费上限 | 18% | 本所风险代理收费上限为 18%。 |
| 计费基数 | 实际执行到账金额 | 不是按起诉金额,而是按实际回款金额计算。 |
| 付款时点 | 拿到钱 再付 | 案件胜诉并实际执行到款后支付;拿不到钱,不用付 18%。 |
主要是财产类案件,是否适用需在了解事实与证据后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民间借贷、合同欠款、货款追讨、人身损害赔偿等。
婚姻、继承案件,以及请求给付赡养费、抚养费、扶养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、工伤赔偿、劳动报酬的案件。
可通过线上沟通 + 当地法院出庭方式办理,差旅费按实际发生另行结算。
电话或到所面谈,律师了解案件情况,评估胜诉可能性和回款概率。
双方签订正式《风险代理合同》,明确代理范围、收费比例和双方权利义务。
收集证据、查询财产线索、起草诉状,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。
律师全程出庭代理,拿到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,追回欠款。
当事人实际拿到案款后,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律师费,案件结束。
说明你的案件情况,律师当天评估胜诉可能性和回款概率。